10月10日,内蒙古财政厅和吉林财政厅发布的公告显示,拟分别发行403.8亿元和250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存量债务。据中国证券报记者初步统计,内蒙古、吉林、天津、辽宁等地已发行和计划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规模达3850亿元。
专家认为,多地公布拟发行特殊再融资债,预计后续相关地区将加快跟进。特殊再融资债发行可能主要集中在10月至11月,全年发行总额在1万亿元左右。
偿还存量债务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定义,再融资债的资金用途为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自2020年12月起,部分再融资债的募集资金用途表述变为“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这类再融资债券也被市场称为特殊再融资债。
据中国债券信息网,10月10日,内蒙古财政厅和吉林财政厅发布的公告显示,拟于10月17日分别发行403.8亿元和250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存量债务。10月9日,内蒙古成功发行663.2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募集资金全部偿还2018年之前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拖欠企业账款。10月10日,天津也成功发行210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此前,辽宁、云南、重庆、广西四地也已公布地方政府特殊再融资债发行计划,募集资金用途均为偿还存量债务。据记者初步统计,上述七地已发行和计划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规模达3850亿元。
信达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解运亮表示,特殊再融资债是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间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以及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北京、上海、广东全域无隐性债务风险试点中用于化解隐性债务的工具,本质上是通过特殊再融资债偿还隐性债务,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显性化。
增强城投资金流动性
“特殊再融资债发行可能主要集中在10月至11月,全年特殊再融资债发行总额在1万亿元左右。”天风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孙彬彬预计。
从对市场的影响看,东吴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李勇认为,特殊再融资债券的落地将缓解市场对一些地区城投债务风险的担忧,增强这些地区城投资金流动性。
内蒙古10月9日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拖欠企业账款。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这个表述预示着不同地区可在合理范畴内扩大融资途径,给予市场更强的信心。将债务化解与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合二为一,也体现出对经济修复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