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的一个建筑工地发生了一起非法挖掘古墓的事件。该案严重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考古工作规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2月3日,国家文物局约谈淄博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约谈指出,在此次非法挖掘古墓葬案件中,地方建设部门和单位未能提前向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组织考古调查和勘探,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未能依法履行考古发掘手续,发掘单位不具备考古发掘资质,严重违反考古工作规定,野蛮发掘, 揭示了山东省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物保护不够重视,不了解考古工作的重要性,未能落实政府文物保护的主要责任,缺乏相关部门的监督。
约谈要求,山东省有关方面要切实落实政府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对近年来全省考古工作进行全面调查检查,认真查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大对违法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失误失职的,要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要举一反三,取长补短,制定“先考古,后转移”的制度设计和配套政策。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前,不得使用可能有历史文物的土地,并加强对考古工作的管理,有效保障考古文物和历史文物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