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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武星如)“按照近期更新的材料目录统计,共有158个产品价格超过5万元,大部分为高精尖手术必需耗材,涉及产品最高价格29.75万元。以价值21万的国产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为例,政策调整后,先行自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至20%,可报金额从原来的3.5万元提高到了16.8万元,个人现金负担可从17.5万元降至4.2万元。”
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政策的通知》,8月10日起,江苏省苏州市调整了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及医用耗材医保先行自付比例,进一步降低群众就医看病负担。
上述通知中显示,明细式管理的产品,医保支付标准调整为该产品在江苏省阳光采购平台的挂网价格,取消50000元上限;大类式管理的产品医保支付标准维持现有医保支付标准,保留50000元上限。
同时,参保人在本地就医发生的医用耗材费用,单价200元(不含)以下,全部支付的诊疗服务项目对应耗材的先行自付比例为0,部分支付的诊疗服务项目对应耗材的先行自付比例为10%。单价200元(含)~50000元(不含)之间的医保可支付的医用耗材,其中国产耗材先行自付比例为10%,进口耗材先行自付比例为30%。单价50000元(含)以上医保可支付的医用耗材,先行自付比例为20%。
图自苏州市立医院微信公众号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发现,除江苏省苏州市以外,福建省也从今年6月1日起调整了医用耗材支付政策,下调部分医用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在最高支付限额(含)以内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20%调整为15%。
“这种调整能显著降低群众的负担,尤其是在一些高值医用耗材上的负担。”8月13日,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表示,这些做出调整的省市,医保基金比较充裕,负担这部分耗材费用的同时,也能帮助消化这些地区的医保基金结余。“但目前来看,由于各地医保基金水平不一,这样的调整推广到全国各省市还有一定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