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摄图网)
(资料图片)
投保年龄:28天-18周岁
保险期间:20/30年
交费期间:10 年、20 年和 30 年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无息返还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1.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小于 18 周岁,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2.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大于等于 18 周岁,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所交保险费的 16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保险公司按照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保险合同附加了 “民生附加百万能量少儿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以下简称“少儿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上述所交保险费是指您按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合同及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少儿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费。
若本合同未附加“少儿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上述所交保险费等于以下两项之和:
1、本合同累计已支付的保险费
2、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已交费年度数。
保险合同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其他权益:自动垫交、保单贷款。
以金先生,为 0 岁的儿子投保了《民生百万能量少儿两全保险》,基本保额 1108.43 元,保障期限 30 年,选择 20 年交费,每年交 1599.82 元。
说明:
1.本产品演示资料为理解保险条款所用,仅供客户参考,各项保险利益以保险条款内容为准。
2.上表中除期交保费及累计保费外,所有数值均为保单年度末数值。
1、专属设计
民生百万能量少儿两全保险是民生人寿专门为少儿年龄阶段设计的保险产品,从出生28天到18岁都有机会投保。
2、满期返还
民生百万能量少儿两全保险具有储蓄性,若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可以得到一份保障;若生存到保险期满时,可以领取生存保险金。
3、保障全面
民生百万能量少儿两全保险还能搭配重疾险,提高健康方面的力度,保障内容更加全面。
4、保障灵活
民生百万能量少儿两全保险定期保障20周年、30周年,两种选择,覆盖人生各个重要阶段。大家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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