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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等单位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暨巡河活动,在县域河段内共投放鱼苗7000余尾。此次检察长+河长巡河范围涉及四个乡镇50余公里,修复因非法捕捞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了当地人民群众“长江十年禁渔”的行动自觉和生态环保意识。
当天,黄平县检察院督促曹某某、潘某某、张某某等9人履行本院提起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法院生效公益诉讼判决,并邀请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等派员临场见证,曹某某、潘某某、张某某等9人购买的7000余尾鱼苗分别投放到黄平县舞阳河上塘镇河段、平溪镇河段、浪洞镇河段、旧州镇河段,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以增殖放流为契机,检察长+河长对增殖放流河段开展了巡河活动,利用无人机高空巡查等形式对河道周边水域环境、沿线河岸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巡查,发挥了检察机关监督检查作用。
黄平县检察院将坚持以公益保护为核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高质效办好每一件公益诉讼案,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持续助力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续写“益”心为公新篇章。
通讯员 潘文琴 兰如木
编辑 龙蓓
二审 席忞禾
三审 李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