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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提示:自觉系好安全带 安全出行防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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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30日电 (记者梁秋坪、郝萍)近期,浙江、山西、河南等地接连发生大客车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公安部交管局提示,自觉系好安全带,安全出行防意外。

8月7日11时45分许,浙江温州交运集团泰顺有限公司一辆大客车(核载48人,实载27人)从温州市汽车南站出发前往泰顺县罗阳镇,行驶至S331省道19公里加150米泰顺县雅阳镇路段时,车辆碰撞道路右侧路外绿化带后发生侧翻,造成大客车上1人死亡、2人受伤。经查,大客车驾驶人以无线蓝牙方式与他人通话,且超车时未确保安全驶出路外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8月23日17时24分许,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辆班线客车(核载47人、实载32人),从太原市前往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区,行驶至沧榆高速山西忻州段322公里加366米处(凤凰岭隧道内)时,车辆失控,先与左侧路缘带刮碰,后与右侧紧急停车带前的墙壁发生碰撞,最终打横停于路面,车辆前部严重变形,造成大客车上5人死亡、22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另外,从调查情况看,肇事大客车涉嫌挂靠经营,且近期车辆动态监控持续离线。

8月24日20时10分许,四川广运集团剑阁有限公司一辆大客车(核载55人,含儿童实载56人)沿沪陕高速河南信阳段由东向西行驶至914公里加200米处(罗山服务区向西约3公里)时,因避让前方事故车辆采取措施不当发生侧翻,与高速公路中央护栏相撞,造成大客车上3人死亡、3人受伤。

三起事故中,绝大部分乘客使用了安全带,有效避免了更严重的伤亡后果。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安全是立企之本,客运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管理、驾驶员安全教育及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运输安全。客车驾驶员应当守法、安全、文明驾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杜绝疲劳驾驶、超员超速、分心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乘客应牢记“安全带、生命带”,上车就系安全带,全员全程规范带。

(责编:梁秋坪、邓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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