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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三湘四水,让法律长出“牙齿”

2023年5月11日,湖南、湖北、江西三省高院齐聚岳阳,签署《长江中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韩爽 摄

立足审判职能 筑牢生态“防护墙”


(资料图)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2021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实施。然而为了追逐一己私利,一些人不顾禁捕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黄某辉、陈某等8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长江流域全面禁捕的情况下,使用自制电网、丝网、地笼网等禁用工具,在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非法捕捞近40次,捕获渔获物5000余公斤,非法获利10余万元。

2022年1月6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辉、陈某等8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到拘役三个月,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及所涉犯罪工具;8名被告人共同购置价值21.1万元的成鱼或鱼苗向东洞庭湖鹿角码头投放,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这是湖南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公正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的一个缩影。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常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相关工作,亲自担任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和机构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全力推进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和机构建设工作。连续六年,湖南高院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专项行动,2023年开展的“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聚焦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为长江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2022年以来,湖南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251件,判处刑罚共计1890人,单处或并处罚金共计1000人,创新司法保护理念,交出了一份成绩斐然的绿色发展答卷。

“我们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使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成为‘长出牙齿’的严规铁律”。湖南高院二级高级法官伍胜表示。

创新司法理念 寻求修复“最优解”

蓝山县地处湘江源头,保护这里的生态环境,对保护湖南母亲河湘江至关重要。

2022年6月,蓝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龙某军、雷某雄等7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对7名被告人非法处置“铝灰”753吨,造成污染水5845立方、土壤3008.38吨,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惩处。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万元至20万元不等,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要求7名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全部费用1055万余元。

“目前,被破坏地区的生态逐步恢复,此案的判决做到了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该案承办法官曾庆泉说道。

近年来,湖南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结合湖南生态资源禀赋和生态特色,探索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种环境资源审判独有的裁判执行方式,建设系列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为不同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系统提供全方位修复选项。

截至目前,湖南法院共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31个,其中包括东洞庭湖湿地、益阳“六步溪”等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长沙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湘江环境资源法庭生态修复基地,实现修复赔偿资金有效利用,促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

注重司法联动 共建环保“朋友圈”

保护好青山绿水,必须多元联动,扩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朋友圈”。

2022年上半年,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审理了8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院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向渔政相关部门发出了明确禁渔期范围、设立提示标识警示、开展日常巡河等司法建议。随后,冷水滩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环境、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联合成立禁捕禁钓联合执法队伍,对湘江流域冷水滩段实行24小时联合执法巡查。

这是湖南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注重以案促治,在环境资源审判中主动发现问题,以司法建议的形式提醒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堵漏”、全面整改,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能力和工作水平生动实践。

为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共治格局,湖南法院高度重视系统内外协作配合,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协同,加强与公安、检察及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深化执法司法联动。不断加强区域协作,主动将环境司法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国家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着力解决保护区域孤岛化问题。

5月11日,湖南、湖北、江西三省高院齐聚湖南岳阳,签署了《长江中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要求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对接,稳妥有序地推进长江经济带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建设,助力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刘竹梅出席签署仪式,并对湖南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升我国环境资源司法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表示赞许。

在湖南高院的带动下,湖南各地法院纷纷行动起来,根据工作实际,推动区域协作,凝聚自然资源地域保护合力。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湖南法院将紧扣‘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以更有力的法治手段护航美丽湖南建设,以优异司法业绩持续擦亮湖南生态名片,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湖南法院力量。”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正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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