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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嘉黎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自治区政法委决策部署,结合2023年度那曲法院“司法为民十件实事”创建活动,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改进司法作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为群众办实事。
近日,为进一步将非诉矛盾化解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源治理的源头解纷优势,嘉黎县法院受理了一起汤某诉赵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立案庭工作人员在了解案情后,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对案件事实、经过均予以认可,但双方在赔偿金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工作人员对双方释法明理、劝说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3000元的赔偿金(包括误工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
群众利益无小事,嘉黎县法院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解决群众矛盾,化解纠纷,保障人民切身利益,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缓解诉讼案件压力,注重用情与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思想核心,以化解矛盾为工作核心,力争为人民解决生活矛盾,提高人民幸福感和满意度,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