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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向会议报告了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据了解,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广西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38685件,审结36924件。
广西各级法院聚焦壮美广西建设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结非法跨境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8件,依法审理涉土壤、水等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纠纷案件330件。依法妥善审理涉漓江流域、北部湾海域等环境污染案件。依法审结侵害植物新品种一审案件30件,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1451件。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依法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耕地犯罪案件326件,审结非法采矿犯罪案件39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