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科法网 > 动态 >

浙江三门县法院开展“一周一企业”大走访活动


(资料图)

“发现对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务必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异议。”近日,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法官在辖区一橡胶企业开展涉企法律知识宣讲。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回应企业需求,今年以来,三门法院以提供精准化司法服务为着力点,积极开展“一周一企业”大走访活动,分组安排法官定期走进辖区企业,通过法治宣讲、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分析研判潜在的经营风险,并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涉诉维权等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三门法院已走访企业90余家,开展涉企法律知识宣传36次,帮助企业解决难题28个。

关键词:
最新动态
相关文章
浙江三门县法院开展“一周一企业”大走...
天津高院编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
莱阳法院与中国人寿财险诉源治理联合调...
长春朝阳区法院:反诈宣传进社区 安全...
兴隆法院召开审判执行质效暨营商环境推进会
三明沙县区法院:“法治课堂”走进暑期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