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烟雨柳江,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柳江法庭就坐落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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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眉山“最偏”的人民法庭。辖柳江、高庙、瓦屋山、七里坪四个场镇,辖区人口八万余人,面积1200平方公里,占洪雅县面积的三分之二,作为眉山最偏远、海拔最高的山区法庭,有的案子,往返山路都要5小时。
这是眉山“最美”的人民法庭。坐落在国家AAAA级景区、四川十大古镇之一的柳江古镇,下辖三大自然风景区,森林覆盖率达80%以上,“洪雅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和旅游审判庭”和“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法庭”也设在此处。
这里或许还是眉山“最有人情味”的人民法庭。守护这历史悠久、民风淳朴的一方山水,柳江法庭用一句承诺作答“让老百姓走的路由法官来走”,作为全国“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发源地,走在青山绿水间的步伐从未懈怠。
"山区“法庭
——你们远,我们来
“你们离法庭远,不用下山了。在村委会等我们,那有我们的联络点,我们马上就过来。”这是柳江法庭庭长杨龙经常答复群众的一句话。
柳江法庭辖区多为山区,海拔高,居民居住分散,多数村庄路况较差,为让公平正义遍植山区的土壤,柳江法庭认真践行“让老百姓走的路由法官来走”的承诺,在辖区4个乡镇、3个景管委设立诉讼服务点,在全部29个村(社区)、2个矛盾化解集中区域(柳江镇矛盾调解中心、“黄妈妈”个人调解工作室)建立法官联络点,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场所从法院的审判庭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巡回审判在柳江法庭更是常态。
▲巡回审判现场
2023年初,在瓦屋山镇,因哥哥自行处置了父亲的遗产80余万元,妹妹和母亲一起,将哥哥和奶奶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柳江法庭了解到当地“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思想盛行,且一方当事人系百岁老人,一方当事人行动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柳江法庭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当事人所在的金花桥社区“巡回办案点”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邀请街坊邻居、村社干部、相关职能部门代表50余人参加旁听。经审理,法庭确认父亲邓某去世后留下的存款、房屋、股权均属于与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因邓某生前未立遗嘱,故其个人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该案依法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对判决结果均表示认可,做到了案结事了。
父母去世后遗产铁定归儿子吗?庭审结束后,法庭还以“弘扬优良家风传承家风文化”为主题,开展了一次普法宣讲活动,细致讲解了关于继承的法律知识。
这件发生在山区的小案件,在普法上绽放了大能量,案件被法治日报、中国法院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在微博上话题浏览量超过两亿次,网友纷纷点赞。
“景区”法庭
——绿水青山带笑颜
柳江古镇建于南宋十年,距今800多年历史,是国家AAAA级景区,是成都——瓦屋山旅游干线上的重要节点,沿线景区众多,为让法治之花在旅游沿线绽放,柳江法庭开启了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法庭建设之路,促进辖区内旅游经营环境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以辖区内景区提档升级为契机,柳江法庭用活景区普法宣传“主阵地”。配套打造景区石刻、景区游步道等法治文化长廊。节假日及旅游高峰期,在景区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流动法律咨询台,制作《旅游纠纷诉讼指南》《旅游纠纷诉讼指导手册》,向过往游客、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生态旅游理念,提供法律服务。
▲在景区人员密集场所摆摊设点
同时,立足审判职能,加强与景区管委会、文广旅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联系,推动成立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以及个人调解工作室。三年来,辖区内仅5件涉旅纠纷进入诉讼,50余件涉旅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
外地游客甘某在七里坪风景区旅游时与王某发生纠纷,诉到法庭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因案件诉讼标的额较小,且案情简单、责任明确,法庭以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受理,并当即打电话通知王某应诉,案件从受理、调解、开庭、判决前后只用了两天的时间。
针对疫情期间景区租赁合同纠纷,法庭精心选取一批典型案件,以减少租金、调整违约金以及达成联营协议等形式妥善化解,示范带动类型案件化解,促进景区旅游经济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口碑”法庭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柳江法庭辖区面积大,河流众多、矿产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极高,导致矛盾纠纷错综复杂,作为全国“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发源地,柳江法庭不断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逐步形成“党政主导,一核多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洪雅实践”在央视综合频道《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之路》栏目中播出
法庭联合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村委会等搭建了联合调解平台,将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网格员、村社干部及老党员等纳入调解队伍,近年来,辖区40%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案件调撤率达到56%。
2023年3月,一场在黑山的调解“坝坝会”,赢得了当事人和省人大代表的高度认可。
▲调解“坝坝会”现场
80岁老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其唯一的亲生子李某某诉至柳江法庭,要求保险公司及交通事故责任人赔偿相关损失共计30余万元。在诉讼过程中,一名老人张某某和她的两个儿子申请作为原告参与该案诉讼。张某某称,她与李某某自1992年起,便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至今已有30余年,形成了事实婚姻关系,且她的儿子对李某中尽到了部分赡养义务,形成了事实上的继子女关系。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如果仅就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简单一判了之,但由于亲生子李某某和老人张某某关系不融洽,极有可能因为赔偿金分配问题再度诉至法院。
两当事人居住在偏远的高庙镇黑山村,且张某某已年逾80岁,身体欠佳。为方便当事人,避免重复诉讼,柳江法庭决定到黑山村开展巡回调解,将交通事故赔偿与赔偿金分配问题一并化解。
为更好促进案结事了,柳江法庭巧用多元解纷机制,邀请省人大代表兼“黄妈妈”个人调解工作室负责人黄文珍、黑山村党总支书记李福华参与案件调解。最终,在法官、人大代表和村干部耐心劝导、释法明理下,李某某和张某某约定好了赔偿金的分配比例,张某某的两个儿子自愿放弃了分配份额,各方达成了和解并签定调解协议。
“法院到现场来,照顾我妈的感受,避免我们舟车劳顿,事情最终也解决好了,非常感谢。”调解结束后,张某某的大儿子表达了对调解结果的认可。参与调解的省人大代表黄文珍对法院工作点赞:“经常和柳江法庭一起化解矛盾纠纷,法官是真正在为当事人设身处地去解决问题,最后结果大家都满意。”
下一步,柳江法庭将继续努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努力践行“让老百姓走的路由法官来走”的承诺,将公正司法延伸至乡村角落,用法治底色绘亮基层治理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