缱绻岁月中,蜿蜒盘旋于甘青两省交界处的祁连净土如一座高山固体水塔,静静滋养着千里河西走廊的片片绿洲。
聚焦祁连山生态整治,2017年9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张掖设立祁连山林区法院。自此,甘肃在环境资源保护专门化审判和集中管辖改革中迈出实质性步伐,为构筑祁连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提供了“甘肃样板”。
日前,本报记者来到祁连山北麓甘肃片区采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三个巡回办案点、四个生态修复基地、九万余株补植林木、多方综合治理,以司法协作保护为沃土,“由乱到治”的大美祁连宛似一屏丹青画卷收入眼帘。
探索多种方式,修复生态环境
“这是最后一株苗了!”
夏秋交替之际,被告人王某前在位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白银蒙古族乡西牛毛村附近的祁连山林区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栽下最后一株补植林木,为一笔生态修复“欠账”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去年5月,王某前参加村里的“祭泉”民俗活动时,点燃了“煨桑”用品。过后,一场大风使未完全熄灭的火种复燃,35.43亩乔木林地、86.26亩天然牧草地被火舌无情吞没,造成损失达46.8万余元。
今年3月,祁连山林区法院依法以失火罪判处王某前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判令其依据《肃南县祁丰藏族乡异地生态修复文殊南山补植工程作业设计》完成生态修复任务。
今年5月,王某前的修复任务已完成过半。考虑到被告人家中有实际困难,准许其转移至离家较近的新建基地,也就是祁连山林区法院在辖区内建立的第四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继续完成剩余修复任务。
据介绍,祁连山林区法院所辖区域多属较为偏远、交通不便、经济欠发达的村镇地带,盗伐林木、私贩山珍、用火不慎引发森林草原失火等,是当地群众成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的主要缘由。案发后,多数被告人还常因家庭困难而缴纳不上罚金。
祁连山林区法院以“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为原则,积极探索适用易科执行、劳务代偿、异地补植等环境修复司法措施,先后建立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修复基地四个,占地面积为602亩。
目前,该院执行到位罚金、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赔偿和生态修复费用共计221.8万元,栽种各类林木91300多株,使得类似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损害的野生资源得到赔偿。
前移服务端口,开展巡回审判
绵延起伏的草场如流水般掠过车窗,牛羊马匹宛若星子散落其间。沿着巍峨叠嶂的祁连山系一路向东车行200余公里,方可到达祁连山林区法院三个巡回办案点之一——山丹军马场。
祁连山国家公园地处甘青两省交界处,总面积达6.02万平方公里,有68.5%的面积在甘肃片区,这其中,72%都在祁连山林区法院管辖范围之内。
针对辖区东西跨度达1000多公里的现状,本着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祁连山林区法院不断前移司法服务端口,在祁连山、连古城、敦煌西湖、安南坝、盐池湾五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的基础上,又在祁连山国家公园设立山丹军马场、肃南祁丰、皇城三个巡回办案点,推动实现辖区诉讼服务全覆盖。
“我们坚持案件发生在哪里,就把庭开在哪里,尽可能对每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或宣判,通过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山丹军马场巡回办案点法官田惠芬如是说。
加强部门协作,推动综合治理
保护生态环境不仅需要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更需要司法执法机关之间的紧密配合。
据祁连山林区法院院长杨学诗介绍,该院积极推动祁连山国家公园综合治理,定期召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管护中心“四长”联席会议,多次深入五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行政执法调研与培训,对于在调研和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一番努力下来,司法与行政执法实现无缝对接,共同为筑牢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贡献着法治力量。
一粒种子在祁连山泽被下落地生根、发芽长大。
如今,“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在祁连山这片土地上,逐渐成形,日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