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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是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始终注重强基导向,推动实现“一庭一品”“一庭一专”,所辖三个法庭在倾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方面不断发力,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其中,因下辖的三台镇、庆阳湖乡、老台乡属于农业机械化、产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兴区域特点,三台法庭紧扣服务保障县域支柱农业产业发展壮大的司法使命,精耕细作“203”审判工作机制,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03”审判工作机制是三台法庭不断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全方位融入乡村振兴工作,以审判理念转变、工作提质增效来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发展的新举措。2即牢固树立两个理念,始终坚持关口前移,能动司法。0即聚焦乡村社会治理,实现诉源治理零障碍,便民服务零距离。3即全面打造三个平台,通过护耕富农维权平台,创新类案“示范调判+当即履行”机制,确保诉讼实质性减量;升级“1+5+N”联调共治“朋友圈”,为共建共享协同平台,进一步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工作;以“助企法官工作室”为支撑,构建优质高效助企平台,当好企业发展的护航者。
近日,涉11名牧民的饲草搅拌机质量纠纷得以顺利化解,且涉农机采购风险普法宣传的协同开展,就是“203”审判工作机制的生动实践。
2022年12月左右,牧民们通过网络方式,分别向河北某公司购买了某品牌的饲草搅拌机。在收到厂家邮寄的饲草搅拌机后,牧民发现搅拌机无法正常使用。在多次联系卖家解决无果后,激动的牧民们先后找到乡政府寻求帮助。得益于法庭设立的护耕富农维权平台,乡政府负责同志很便利的与驻点法官取得联系,法官当即启动联动机制,第一时间与卖家电话沟通,着手准备纠纷调处工作。
在征得牧民们同意后,3名牧民代表来到三台法庭,借助法庭远程设备与卖家进行在线调解,其他牧民则在乡政府工作人员陪同下,就近在乡政府矛盾调解中心同步观看法庭调解过程,实时参与调解。
通过组织卖家与牧民代表进行理性协商,承办法官适时进行法律引导等,最终促使双方达成由卖家重新邮寄饲草搅拌机中的电机及减速器的和解方案,由卖方先邮寄一台进行调试,如调试成功后再邮寄剩余十台。
秉持着“如我在诉”的意识,在一台新电机及减速器送达牧民家中后,承办法官来到牧民家中监督机器调试,确保机器运行正常。原以为问题已经得以化解,但是仅仅三天后,牧民又焦急地来电反映电机无法使用,并且对卖家的抵触情绪逐渐加强。本着“一次性、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在确认调试未果后,承办法官一边指导牧民对机器进行了必要的封存,一方面又与卖方进行沟通。
在组织双方多轮协商后,促使双方达成新调解协议,牧民将电机及减速器退回给卖方,卖方则对牧民进行适当赔偿。对于其他的10起案件,在法官的引导下,各方也先后参照前案达成调解协议。在卖家收到退货之后,经承办法官联系,卖家也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已于近日全额支付了赔偿款,牧民得以重新开展生产活动。
在此批案件的化解过程中,三台法庭还依托共建共享协同平台,共享纠纷处理、类案预警等信息,通过在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的微信群,发送案件化解情况、类案预警信息,与相关党政部门工作人员入村开展普法宣传、农机质量排查等,就农业机械的质量问题、购买风险进行宣讲,提高牧民们的法律意识,从前端预防纠纷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