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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天门山建立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天门山雄踞芜湖市北郊长江之畔,人文气息厚重,自然环境优美,因李白的《望天门山》一诗而闻名天下。此次在天门山设立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旨在构建集案件审理、普法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保护体系,通过在该基地开展巡回审判,打击犯罪,以案释法,将庭审现场打造成环保法治教育课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据悉,芜湖中院计划将该基地作为环境侵权人无法在原址修复的生态环境类案件的执行地,采取代偿修复、替代性修复等方式,达到“异地补植、增殖放流、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同时,以基地为纽带,加强府院联动,完善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促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共同守护水清岸绿产业优的长江(芜湖段)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