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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诉止争”到“少诉无讼”

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推动中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将能动司法与社会治理紧密结合,聚焦诉源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一系列举措,在司法为民上做好升级、转化、拓展,有效促进纠纷数量源头减少。

从“法院主推主办”升级为“多方共商共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协调联动,形成治理合力。和龙林区基层法院不断整合解纷资源,探索建立常态联合解纷机制,强化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联系,建立资源共享、合作共建、优势互补的联调平台,采取无缝衔接、及时参与、定期联系等灵活方式,借助多方力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立足职能,推动调解专业化。积极构建“党组统筹抓总、立案牵头协调、各庭室合力推动、调解队伍持续落实”的四层级责任体系。成立“诉前调解委员会”,选聘10名调解经验丰富且从事法律工作十年以上的法律工作者,为人民调解员,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征求原告同意后录入诉前调解平台,由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截至目前,由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39件。法官总结研判日常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和调解方法技巧,每月对调解员开展一次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升调解队伍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从“法官坐堂办案”转换为“矛盾诉前化解”

关口前移,做好源头预防。依据辖区特点,深化“无讼林场”创建工作,与和龙、八家子林业有限公司召开“院企联动机制”启动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无讼林场”推进会议,并签订《院企联动机制框架协议》《“无讼林场”示范点工作协议》,成立院企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对接辖区林场,在各林场设立特邀调解员,确立普通纠纷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发现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时、由特邀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包保林场“网格法官”、由法官介入调解的工作原则,最终实现“小纠纷不出林场,大纠纷及时化解”的无讼目标。

同时,建立“诉源治理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林场矛盾纠纷化解流程,法官入林场联络情况,院党组定期检查汇总,确保扎实创建好“无讼林场”。

送法上门,深化法治宣传。深入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八家子巡回审判点为圆心,将司法服务辐射至周边村屯,组织法官干警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针对乡村多发的涉及土地承包纠纷、农资购销等问题,结合典型案例释法明理,将“法治种子”播撒在春意盎然的黑土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今年以来,开展普法进乡村6次,发放法治宣传单800余份。

从“诉源治理以点带面”拓展为“司法为民以面带全”

高度重视,推动诉讼程序标准化。召开诉源治理及诉讼费退还工作推进会,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建立以案件类型、特点为依据的分流模式,促进审判集约、高效运行。充分利用速裁团队简案快办优势,切实为群众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纠纷解决需求。

满足需求,延伸诉讼服务职能。诉讼服务中心大厅依据功能不同,分别设置了诉讼引导区、当事人自助查询区、窗口服务区、当事人等候区和调解接待区五大区域,同时,配有诉讼指南、文书样本、复印机、诉状辅助生成器、老花镜、轮椅、饮水设施、纸、笔、印台等便民服务设施。立案大厅不断加强立案释明工作,一次性告知立案补充材料,为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开辟了特殊诉讼“绿色通道”,优先立案;设有律师工作室,为律师工作提供便利;设置法官信箱,当事人可将信件、材料等直接投入信箱,由法官自行收取,搭建起了解民意、接受监督的一个良性互动平台。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秉承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原则,持续加大诉源治理力度,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以诉源治理助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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