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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一年以上未结案件明显下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办理的建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由于鉴定报告迟迟没有完成,案件超过了一年,通过加强与鉴定机构的联系,本月底前可出报告,力争在9月底前审结。”近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审委会,逐案听取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承办法官汇报未结原因,研究制订结案方案,限期结案。

今年以来,十堰中院严格落实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要求,对全市法院摸排的一年以上未结案件进行台账管理,逐案制订审结方案,落实院领导包案。十堰中院采取定期通报、重点约谈、上门督办、审务督察等措施,压实办案责任。截至8月25日,全市法院一年以上未结案件由年初的127件下降到59件,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是政治任务,是检验一家法院执行力的试金石。全市法院要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穷尽一切措施积极清零。”十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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