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郑康喜 东莞报道
在全面“拼经济”的2023年,营商环境对一座城市而言无疑更为重要。良好的营商环境宛若一个强大磁场,可以吸引项目落地,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更有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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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东莞发布《关于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再次向外界彰显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鲜明态度和强烈信号。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方案》通篇贯穿学习广深、对标广深,以“与广深一体化”为关键词。围绕建立对标对表工作机制、政务服务、项目保障、对企服务、综合监管、补齐短板等六大方面推出25条政策,推动“办事+审批”“服务+环境”实现跃升,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
一流的营商环境是一座城市最好的“梧桐树”、最大的“吸铁石”。在激烈的城市竞争中,东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步履不停。
此次《方案》在主动对标对表广深,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上提出,对照指标评价体系,加快实现与广深营商环境的无差异化。
例如,以2023年省营商环境评价为契机,全面查摆与广深的差距。对于没有达到广深水平的,加快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对于与广深持平的,持续巩固提升、防止掉队;对于在全省领先的,着力打造亮点、树立品牌。
同时,对于副省级城市和经济特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相关权限事项,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力争“广深能做到的,东莞也要努力做到”。此外,东莞要全力争取纳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推动更多在广深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在莞落地实施。
为此,东莞将建立常态化的学习借鉴机制,建立广深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动态复制推广机制,主动学习交流、定期滚动梳理;健全营商环境问题发现、反馈、纠正闭环机制,推动办理情况100%反馈到位。
政务服务是一座城市营商环境是否一流的直观体现。《方案》明确,向广深看齐,加快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提出要开展高频事项办理“零差距”改革、严格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学习广深做法全面加强审前服务体系建设、以广深区级大厅为标杆加快提升镇街政务服务能力、打造一批政务服务改革全省“单打冠军”等五项内容。
具体看,在开展高频事项办理“零差距”改革中,要聚焦年办理量前100事项,对标广深标准进一步优环节、减材料、压时间,推动办事体验全方位与广深看齐。
在营商环境构建中,项目审批关系着企业的投资信心。在着力打造与广深同效的项目服务保障体系上,《方案》明确了强化项目建设全流程监管、推动项目用地审批持续提速、加快项目最终落地、强化低成本优质产业空间供给保障、创新“工改工”融合审批改革、加快补齐项目规划编制短板等六个方面的任务。
具体包括,强化项目建设全流程监管,借鉴广州“清单之外无审批”做法,建立“全过程审批流程一张图”,推动从压减审批时间向压减全口径最终落地时间转变。
例如,推动项目用地审批持续提速,对标广深“用地清单制”做法,在土地供应前形成拟出让地块的“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深化“互联审批 围合供地”改革,项目用地环节审批时间压减50%以上。创新“工改工”融合审批改革,制定清单,将市级部门审查时间从4个月压至2个月内。加快补齐项目规划编制短板,对标广深持续发展壮大规划行业。
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主体,对企服务如何,是企业对城市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
在学习广深经验,推动对企服务争创一流上,东莞提出提高企业诉求响应服务质量、打造惠企利民政策“一站享”标杆、 提高政策制定兑现,解读咨询服务水平、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几方面目标。
其中明确,东莞要参照广州“一企一档”做法,融通归集企业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信用信息等数据资料,积累企业标签,绘制企业画像,为打造“千企千面”服务奠定基础。借鉴深圳“深i企”做法,以“企莞家”为载体集成链接全市涉企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金融、用工等一站式资源服务。年内新增不少于60项惠企利民政策进驻“莞财扶助”平台,率先将惠企利民政策兑现纳入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管理,规范惠企利民政策申报时长设置,原则上申报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在加快缩小市场监管效能与广深的差距上,《方案》提出,要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综合监管改革、健全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具体来看,《方案》主要明确要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状况综合评价,推动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依据信用等级高低实行差异化监管。借鉴广深“建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体系”做法,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依法实行行业禁入。完善执法“观察期”制度、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等,给予经营主体成长“试错”空间。
此外,在抓紧补齐重点领域短板弱项上,《方案》提出,要升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借鉴广深“强化政企协调联办”做法,提前共享企业项目建设信息,支持供电、供水、燃气、通信等报装服务前移。深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改革,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所需的报装信息统一整合,实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借鉴深圳“‘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做法,简化资格条件形式审查,供应商只需提供规范格式的承诺函即可替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资格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