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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重点从支持市场主体稳定扩大就业岗位、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空间、加大创业扶持和技能培训力度、强化困难群体帮扶保障、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能5个方面提出18项措施。
支持市场主体稳定扩大就业岗位。通过“援企稳岗·服务千企”行动,推动各项优惠政策直达企业,助力企业减负纾困、稳岗扩岗。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优化贷款审批流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优化准入环境,进一步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促进市场主体增长,带动更多就业。
全面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空间。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通过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全力保障青年群体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基层服务项目,高质量推进“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实施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落实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劳动技能水平提升。聚焦创业扶持和技能培训,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深入实施“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挖掘培育创业创新人才和项目。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力度,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支持企业大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企业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新职业技能培训。
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兜底帮扶。聚焦困难群体求职就业面临的问题,分层分类提供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对脱贫劳动力坚持劳务输转和就地就近就业相结合,对有组织输转和就近就地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市场主体,按规定给予奖补,对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人员,及时提供个性化就业帮扶,对无法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按政策规定运用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能。聚焦公共就业服务,不断加大招聘服务供给,提升就业服务能力,高效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接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等专项活动,高频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服务活动,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加快推进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建设,做好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