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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公告》规定,对入围人员,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2022年8月21日—8月25日(5天)。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联系单位: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19号
邮政编码:325000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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