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拟入围2023年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取消资格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企〔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拟入围2023年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和拟取消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资格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 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
(资料图)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实名提出,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注明异议人真实姓名、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或无具体理由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福州市湖东路7号),0591-87801806。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科研诚信建设处(福州市北二环西路122号),0591-87310957。
附件:
1.拟入围2023年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
2.拟取消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资格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