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向紫英)近日,当事人刘某某将一面印有:“人民公仆,无私奉献”的锦旗,送到了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浦市法庭调解室内,对法庭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据了解,该案被告姚某某从事龙虾养殖产业,自2016年开始,被告姚某某委托原告刘某某对养殖龙虾的池塘进行修整,完工后工钱却一直未支付。原告多次联系被告,但被告以各种理由不予偿还,这事一拖就是五年多时间。无奈之下,刘某某一纸诉状将姚某某告上了法庭。
接到案件后,法庭调解员迅速联系上了被告姚某某,并通过视频、电话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被告姚某某对还款时间一拖再拖,但调解员用情理、法理耐心细致的讲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通过调解协议的方式双方签字予以确认。
拿到民事调解书的那一刻,刘某某高兴极了,才知道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才是最有保障的。刘某某的儿子刘某知道了这个事,也拿着一张欠条来到法庭,希望能够要回别人欠自己的劳务费。调解员了解基本案情后,迅速展开工作,短短几日便促成调解。
接到案件后,浦市法庭工作人员迅速展开工作,能调解的尽量去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用最真诚的态度去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尽最大的努力来钝化矛盾。今年以来,浦市法庭收案两百余件,其中调解112件,撤诉32件,调解大大减少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减小审判人员的办案压力,也能尽快的化解矛盾纠纷,为平安浦市、平安泸溪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