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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法院:判决1503人!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11月18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法院扫黑除恶最新资讯,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烜城作主发布人。

发布显示,3年来,全市法院审结一、二审涉黑恶案件313件,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2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7个、恶势力团伙52个,判决150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332人,重刑率为22.1%。依法惩处背后的腐败问题,审结“保护伞”案件24件25人,彰显了全市法院严惩黑恶腐败行为的决心。湖口县欧阳平、欧阳火艳涉黑案得到全国扫黑办充分肯定,武宁县范家宏涉黑案、彭泽县鲍锡亮涉黑案、瑞昌市朱志模涉黑案等5起案件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为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发布指出,全市法院依法对894名被告人附加判处了财产刑。累计判处财产刑以及追缴、没收、退赔财产10.49亿元,执行到位财产共计10.41亿元,财产执行到位率99.2%。

为破解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审判难点,全市法院打造5G+云视讯技术平台,建成了连通全市15家法院与12个监管场所的“云上法庭”,确保涉黑涉恶涉伞案件及时推进、及时办结。

接下来,九江全市法院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要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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