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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11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8个典型案例,包括惩治高空抛物行为、制裁污染环境侵权行为,以及保障财产继承人、未成年人、家庭妇女、受伤乘客、房屋承租人合法权益等内容。其中,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庾某娴与黄某辉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为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树立了法治规则;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深超光电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率先适用民法典绿色原则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彰显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信心和决心;广东高院在“人防公司与粤和兴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中,率先适用民法典“自甘风险”精神审理帆船竞赛碰撞责任纠纷案,体现了司法对体育竞技精神的鼓励。

据了解,今年1至10月,广东法院审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89.3万件,同比增长13.2%,其中涉财产权保护类案件15.9万件、涉人格权保护类案件1764件、涉高空抛物案件16件、涉知识产权保护类案件14.1万件、涉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1.9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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