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坚持把破产案件审理质效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主动作为,自我加压,通过破产案件审理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强化司法理念,为优化发展环境夯实基础。今年6月份,该院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了“优化环境,服务发展,我能干什么”专项座谈活动,通过自我剖析、同事帮扶、领导点评等方式,引导法官干警强化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同时深入开展查摆活动,对照企业需求、群众期盼查找存在问题,先后2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重点企业家座谈会,面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500余份,梳理意见建议21条,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服务能力。
只有积极走访破产企业,切实掌握破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和其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进一步提高法院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该院先后走访了银行等单位,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更好服务破产案件审判。
该院民二庭专门成立由经验丰富的商事审判员组成的破产案件合议庭,合议庭成员经常学习破产法律知识并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认真研究,对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复揣摩,确保了破产案件审理的质量,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
新郑法院对债务人提交的职工安置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建议,审判人员积极走访慰问职工,询问方案落实情况,并针对职工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确保职工对破产法律程序没有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