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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房有身份 为群众解心结

一本不动产权证,承载民生大愿景。12月1日这天,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玉森明珠小区居民李大爷拿到“迟到”十余年的不动产权证,“心里痛快得很!”

据李大爷介绍说,他所居住的小区建于2006年,由于欠付土地出让金、违反规划施工等历史原因,一直未能通过竣工验收、没有为住户办理房产证。近日,在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住建局等部门的多方努力下,小区首批100户居民拿到了不动产权证,李大爷就是其中一户。

老房子有了“身份证”,群众多年的“心结”得以化解。福山区法院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办证难”问题入手,以自我改革的精神勇理旧账,闯出了一条司法助力、府院联动解决群众“办证难”的新路。

敢于担当理“旧账”——

不让历史问题再遗留下去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深入,因土地手续不全、未竣工验收、有国土证无房产证等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渐显现。

面对历史“旧账”,福山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实事。福山区法院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力量开展房地产案件的起底式排查。

按照“以案入手、由案到人”的工作思路,福山区法院对近3年来审理过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确权等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发现因公民个人问题引发“办证难”问题22个,历史遗留项目引发“办证难”问题29个,集中居民小区“办证难”问题4个,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问题底数。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福山区法院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开展研究分析,对遗留问题进行会诊,历经12次会议研判,发现“办证难”问题集中在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主体灭失、违法违规建设以及土地、规划、建设、消防等手续缺失等方面。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福山区法院形成定包案领导、定期限、定措施的“三定工作方案”,加强“立、审、执”全流程协作,通过解剖一个问题,打通一类问题的解决通道,起到了解决一个、示范一类、激活全局的效果。

实施破产重组“手术”——

让多家企业重获新生

家住华安·家合人家小区的唐先生作为居民代表,近日来到福山区法院打听何时入住时,他听到民事庭副庭长刘萍萍介绍,目前,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顺利召开,企业破产重整正在稳步推进,待重整方完成复工续建,具备交付条件时,就能办理房产交付和不动产权证书了,唐先生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华安·家合人家小区是百舸苑公司的项目。因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长期未能支付工程款,自2018年停工至今仍未完成单体竣工验收,并欠缴税款650万余元,老百姓入住无望。

解决复杂棘手、盘根错节的历史遗留问题,除了要有硬作风,还考验着干部的能力和智慧。

福山区法院经审查发现,该公司尚有未办理预售登记的楼房、地下车库以及部分办理预售许可证的住宅、商业等地产。该院积极组织各方召开会议,对破产管理人会议议程、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核,指导做好初步修改,扎实推进债权人会议召开。

“通过对百舸苑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引入资金盘活项目,可以一揽子解决工程续建问题、债权债务问题、信访问题等,能够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刘萍萍说道。

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最大难点在于纷繁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单纯依靠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福山区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借助司法手段和力量,共同寻求解决办法。今年以来,福山区法院主动充当“外科医生”角色,大胆为困难企业实施破产重组“手术”,先后帮助多家企业脱胎换骨、重获新生。

府院联动合力攻坚——

创新处理模式让群众受益

御花园项目是福山区重点项目,因开发商资不抵债,项目烂尾停工,出现逾期交房、办证等问题,引发大量社会矛盾。

福山区法院立足司法职能,依托府院联动,一方面平衡各方债权人利益冲突,发挥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协同管理人制定“处置+续建”的处理模式,成功实现项目续建并已完工。

福山区法院协同规划、住建部门,牢牢抓住国家、省、市出台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窗口期,继续采取质量鉴定、消防评估等方式,推动解决涉案小区验收、办证问题。

同时,该院通过司法拍卖盘活闲置资金,竞买者需继续按照规划开发楼盘,并另行支付退房款、违约金和工人工资,保障购房者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成功推进烂尾楼复工建设。另一方面推动土地、房产和税务登记等部门,为买受人和购房者办理了变更登记。

据统计,两年来,福山区法院成功化解29个项目“办证难”问题,帮助约1.6万户居民拿到了“红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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