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投资者信心,助推宁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制定相关通知,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的核心指标,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审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实行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对标对表、狠抓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在审判方面,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缩短案件诉讼时间,做好均衡结案、审限管理等工作,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加强产权保护,维护交易安全,严厉打击危害营商环境犯罪,依法审理买卖、建设工程、加工承揽等合同类案件2237件,有力维护了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在执行方面,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实行涉企案件类案管理,坚持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推进工作,缩短案件流转时间、压缩办案周期,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和轮候冻结、分批履行、执行和解等执行方式,切实提高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结率。
下一步,宁江区法院将继续精准施策、全力推进,以过硬举措、扎实作风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