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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中立 向优而生

2021年3月3日,在中国政府网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部分创新举措中,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简易注销”的改革经验成功入选。

2021年6月,在国家发改委公布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中,广州中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指标蝉联全国第一;12月,在广东省发布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中,这一指标蝉联全省第一。

2019年12月20日,广州破产法庭成立。两年来,广州破产法庭扎实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围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总体部署要求,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破产审判“高速路”上跑出“加速度”。

更高效率——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8年,广州中院率先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司法处置国有“僵尸企业”联席会议制度,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20年,广州破产法庭将司法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工作经验升级运用到全部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中。该院联合14家单位建立常态化的广州市协作推进破产和强制清算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27项工作职责,先后与5家成员单位会签涉企业退出、税务办理、管理人履职保障等6份文件,解决涉办理破产事务12大类问题,使“办理破产”更加高效。在广州中院的大力推动下,广州地区全面实现工商登记注销与税务注销松绑,破产企业注销实现“一次可办,一次办好”。

两年来,广州中院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清算企业简易注销,加速优胜劣汰,激发市场活力。目前,678件案件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快审适用率达66.34%,快审结案周期147.9天,较整体结案周期缩短47%,最短审理时间仅33天。

更高质量——

促成湾区破产重整中心

广州浪奇是华南地区历史最悠久的洗涤用品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广东省历史最悠久的日化行业上市公司之一。2020年9月,广州浪奇贸易板块“暴雷”,引发退市危机。

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广州中院依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关于预重整的规定,决定对广州浪奇进行预重整。通过预重整,广州浪奇重整计划草案顺利通过,合议庭用时43天即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如今,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广州浪奇保住了上市资格并为其主业持续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两年来,广州破产法庭先行先试,积极探索预重整规则,丰富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实践,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救治和拯救功能。18件预重整、重整案件得到妥善审理,帮助一批企业重获新生。

同时,广州破产法庭不断拓宽对困境企业的救治渠道,根据不同企业需求提供更多更优救治方案,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两年来,广州破产法庭通过破产前调解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债务和解,快速实现对债务人企业的尽早挽救,促成249家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运用和解制度帮助进入破产程序的13家企业避免破产清算。

更高标准——

建设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

依托信息技术优势,广州中院建立全流程网上办案机制,上线智慧破产审理系统“智破”系统,整合案件审理、资金监管、债权保护、监督评价四大核心功能。

广州破产法庭成立后,推进“智破”系统迭代升级,将其与“广州微法院”、债权申报小程序等交互应用,优化智慧破产审判体系,有效降低破产成本,全面提升案件审理效率。

目前,“智破”系统监管管理人账户资金9.5亿元,累计免费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161场,管理人在线提交2925份工作报告,划转破产资金12728笔,为31535位债权人提供服务。

针对破产财产处置难、重整融资难等痛点,广州中院联合京东、淘宝等互联网企业,及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研发上线全流程一体化破产交流服务平台:广州破产重整“智融”平台。

“智融”平台整合资产处置生态圈优势资源,提供资产处置全流程服务,在债权人、债务人、投资方之间建立起高效精准的线上对接“桥梁”,精准识别有持续经营价值的重整企业,满足重整融资需求,提高重整成功率。

在广州腾弈服装公司破产清算案中,管理人通过“智融”平台,实现14万件成衣以传统计件方式售价的5.7倍价格成交。第二天,398.4万元款项全部到账。

在科利亚公司重整案件中,“智融”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为重整投资人精准匹配某金融机构的农业基金项目,及时提供融资资金3亿元,实现全部债权人100%受偿。

“智融”平台运行至今,已发布招商推介公告101个,浏览量达19.6万余次。

更高起点——

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广州破产法庭集中管辖广州地区破产案件,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法庭成立两年来,新收各类破产案件是2017年至2019年广州地区收案总和的1.17倍,2021年审结案件较2020年同期增长44.4%,审结的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比2020年同期增长65.9%。

面对高速增长的案件数量,广州中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破产案件公平高效审理,畅通市场主体救治和出清渠道。该院持续加强管理人履职保障与便利化机制改革,探索管理人选任新规,允许债务人与主要债权人协商一致推荐管理人;加强对管理人的监管,充分保障债权人在重大财产处分中的决策权;适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新机制;强化网络询价、网络拍卖应用,充分释放破产制度效能;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建立穗港澳破产业务协作机制;组织营商环境政策宣介等活动,提升广州地区破产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竞争力。

与此同时,广州破产法庭定期举办“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系列活动,鼓励支持审判人员、管理人参加各类“办理破产”培训会、经验交流会,积极参加企业破产法修订工作,多篇调研文章、论文获奖。

一系列有力创新举措使得破产审判效能充分释放。两年来,广州破产法庭新收各类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2904件,审结2760件,化解债务452.32亿元,推动331家国有“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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