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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绘美丽乡村新画卷<br />

人民法庭扎根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建设者,江苏全省法院301个人民法庭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创新,紧扣乡村振兴新任务新要求,深度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谱写出情系百姓,司法服务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篇章。

勇当“吃蟹者” 创新护航产业振兴

苏州市相城区消泾村是全国知名的大闸蟹之乡。金秋时节,相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宏、渭塘人民法庭庭长干文建一行来到消泾村阳澄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向商户们发放《大闸蟹特色产业常见法律问题答疑手册》。该手册涵盖了大闸蟹承包合同、蟹苗养殖、货品运输、提货券使用等涉及的法律问题,深受商户们欢迎,大家争相领取。

“大闸蟹产业发展的同时,不少养殖、交易纠纷涌向法庭。”干文建向记者介绍起这样一起案件:某蟹业公司已将不同面值的提货卡提供给了电商平台,但平台却没有就已出售给客户的提货卡向商家支付相应的货款,造成商家在网络平台冻结了全部未付款的礼卡,损害了持卡人凭卡提货的合法权益。

“消泾村从一个偏僻落后的乡村,十多年间发展成村民富裕、乡风文明、环境优美的明星村,靠的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全村劳动者敢当‘吃蟹者’的勇气锐气。”吴宏说:“产业发展起来不容易,涉产业发展案件处理不好,则会直接影响其发展后续力。”

据吴宏介绍,2021年以来,渭塘法庭将涉消泾村大闸蟹养殖、交易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并作为“一庭一品牌”重点项目加以推进。这次发放的手册就是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商户需求制定出来的。

巧做“解纷者” 合力推进诉源治理

记者走访了位于沛县人民法院大屯人民法庭辖区,龙固镇中一社区的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在这里,公安、司法、法院联合办公,矛盾纠纷化解“龙固样本”一目了然——

地方网格员梳理、排查矛盾纠纷上报;警格员对能够化解的邻里矛盾及时化解,需要司法确认的,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审核后,出具司法确认文书;警格员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由中心司法所的家事调解室介入调解;实在化解不了的案件进行自助立案,通过诉讼风险评估终端,进行案件风险评估,最后由大屯法庭法官在设在党群服务中心里的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由此,龙固镇形成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完整闭环。

“龙固镇矛盾纠纷基本就在这个闭环中化解掉了,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社会治理逐步走向‘社会善治’。”沛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徐州谈道。

大屯法庭庭长李魁说:“诉源治理如何,数字是最显现的成果。过去龙固一直是大屯法庭的受案重镇,现在法庭受理案件数连续三年大幅度下降。”

据悉,目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平台“江苏微解纷”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通过邀请基层治理单位人员入驻等方式,将人民法庭辖区内的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工会、妇联等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全部集约到调解平台,实现基层解纷力量全覆盖,纠纷预警、分流、化解、调解及司法确认、进展跟踪、结果反馈、指导督办等全流程在线办理,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目前,全省已有292家人民法庭、610家基层治理单位入驻该平台。

勤当“送法者” 精准播撒法治种子

山凹村,地处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梅花山旁、神山湖畔,周围十里梅岭、百种花木、千亩竹海、万亩草莓,被誉为“全国文明村”“中国宜居村庄”,是远近闻名的民宿“明星村”。

2021年国庆长假前夕,为保障辖区旅游环境安全,溧水区人民法院洪蓝人民法庭法官们特地走进山凹村,为当地十几家民宿开展了一次量身定制的“法治体检”,通过以案说法,引导民宿经营者规范经营。

逐户随访中,梅花山民宿的老板提出想饲养些羊驼、梅花鹿,以提升游客体验。洪蓝法庭负责人王林引用外地景区“网红大白鹅伤人”案例,向他介绍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中的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提醒他要特别注意游客的人身安全。

据了解,2021年以来,洪蓝法庭推出“左民右刑 普法护民”巡回普法品牌,在景区、社区、学校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爱同行”等普法宣传和法官宣讲15场。正如溧水区法院副院长李宏伟形容,洪蓝法庭的司法宣传,如同田间地头绽放的蒲公英一般,在溧水这一片乡土上不断播撒着法治的种子。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人民法庭将通过一系列探索和实践,推动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成效,乡村面貌发生变化,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提升,努力打造体现标杆水平的服务,有力推进乡村振兴江苏样板!”谈到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景,江苏高院民一庭庭长俞灌南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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