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忠瑜)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因酒后结伴游泳不幸溺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维护了三个家庭的和谐稳定。
林某、赵某、谢某三人是关系非常要好同学,在酒后相约到吉阳桥下的赣江中游泳,在游玩的过程中林某不幸溺亡。林某母亲认为,赵某、谢某对林某溺水死亡存在严重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遂将二人及其父母诉至法院。
据悉,赵某、谢某均系未成年人,此次事件已对他们的生活学习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且林某系单亲家庭,自从意外发生后,其母亲整日以泪洗面、痛不欲生。
了解此情况后,承办法官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理、事理、情理上分别耐心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在多次不厌其烦释法明理后,赵某、谢某父母深刻的认识到原告的丧子之痛、相互救助法定义务以及对未成年人所负的监护责任,林某母亲也认识林某本人存在的重大过错。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即赵某父母自愿补偿林某母亲70000元,谢某父母自愿补偿林某母亲21000元,当庭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