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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400亩杨树林<br />

今年83岁的孟昭文是一位退休林业专家,16年前,他从山东省临沂市来到地处大别山区的安徽省金寨县,用自己的技能和奋斗,将400亩荒滩变成郁郁葱葱的杨树林。因造林协议发生争议,老人的辛勤付出眼看要毁于一旦。金寨县人民法院法官经过多方努力,化解了这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保住了老人辛苦栽种的杨树林。

林业专家 绿化荒滩

20世纪70年代,金寨县人民政府号召全县农业学大寨,原关庙公社关庙大队(现关庙乡关庙村民委员会)在关庙占坪河滩修建河堤围河造田70亩,不久原关庙公社(现关庙乡人民政府)在占坪河滩围河造田约330亩。田造好后,关庙公社组织群众在上面种过庄稼,栽过多次树木,都被洪水冲毁。1998年,洪水将老河堤基本冲毁后,关庙乡政府重新修建河堤,加宽河道。此后,当地群众在占坪荒滩零星种植农作物,收成甚少。

2003年春,金寨县人民政府动员各地想方设法植树造林。金寨人占才旺多年前在山东省临沂市务工,与当地林业局退休职工孟昭文关系很好。孟昭文是一名资深林业专家,对种植杨树很有经验。占才旺在得知占坪荒滩招商引资的消息后,与孟昭文一拍即合,决定来金寨栽种杨树。

2004年8月1日,关庙乡政府与占才旺、孟昭文签订了《关庙乡占坪荒滩引资造林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关庙乡政府将占坪荒滩约400亩发包给占才旺、孟昭文栽种杨树林,期限30年。该协议经金寨县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占才旺、孟昭文开始在荒滩上种植杨树。在孟昭文的精心指导下,几年后,400亩荒滩变成了郁郁葱葱、虫鸟和鸣的杨树林。占才旺、孟昭文还在杨树林旁边新建职工宿舍、鸡舍、水池等,杨树林绿色循环发展慢慢步入正轨。

协议无效 官司败诉

在该协议履行期间,关庙乡政府又招商引资,引入丰源水电开发公司在林地下游开发建设关庙水电站。水电站建成后,蓄水的时候会将占坪荒滩上部分杨树淹没,水退下去杨树也无法存活,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对杨树林生长造成了毁灭性影响。双方为此矛盾争议不断,占才旺、孟昭文经常去关庙乡政府协商。2009年5月,关庙乡政府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向占才旺、孟昭文发出通知,要求解除造林协议。双方协商未果,关庙乡政府起诉到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占坪荒滩引资造林协议书无效。

金寨法院审理后认为,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关庙乡政府、关庙乡关庙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关庙村个人均未取得占坪荒滩的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应当认定为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护管理。占才旺、孟昭文提出应由相关部门确权的抗辩理由,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关庙乡政府将未经授权又无使用权的占坪荒滩发包给被告,且发包范围涵盖部分河道,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判决认定原、被告签订的协议无效。被告提出对认定无效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另案处理。

赔偿谈崩 调解失败

协议被宣告无效后,关庙乡政府与占才旺、孟昭文就其所栽种的400亩杨树林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均未果,杨树林随时面临被砍伐的可能。关庙乡政府再次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占才旺、孟昭文种植的林木归关庙乡政府所有,无效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29万余元由关庙乡与占才旺、孟昭文按责分担。

占才旺、孟昭文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关庙乡政府赔偿合同无效造成的林木损失498万余元(包括林木预期产值317万余元),赔偿林场附属物损失7.9万余元。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保护林木不被砍伐,法官深入案涉现场勘查,就杨树林赔偿问题多次召开座谈会,倾听双方诉求,希望双方通过调解来化解矛盾。但双方对赔偿问题争议巨大,始终没能调解成功。

双方争执的主要焦点在于杨树林的价值无法确定,金寨法院遂委托安徽华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400亩杨树销售净值利润价值进行鉴定评估。通过对原木销售价格、采伐人工费、承包费、种植费、养护管理费等一系列评估,最终确定其销售净利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160万余元。

法官走心 止纷保林

评估价格出来了,赔偿金额有了可靠依据,但双方对林权所有权归属和赔偿金额依然分歧很大。法官前后组织近十次调解还是没有成功。

关庙乡地处鄂豫皖三省结合部,森林覆盖率达79.74%,森林蓄积量52.85万立方米,境内生态环境优越。法官了解到关庙乡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始终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于是着重向乡政府主要负责人释法明理,如果单纯将林权判给占才旺和孟昭文,那两人只有将树全部砍伐贩卖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多年长成的杨树林毁于一旦,不利于关庙乡整体生态环境保护。听了法官的解释,关庙乡政府终于转变了态度。

考虑到孟昭文年届耄耋,来回不便,法官专门到山东临沂孟昭文家中,就杨树林赔偿问题耐心向他阐明利害关系,劝导他换位思考,解决问题,了结心事。看到法官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辞辛劳驱车600余公里上门,孟昭文也感动了,终于同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关庙乡政府赔偿占才旺、孟昭文经济损失150万元,扣除前期已支付的70万元,于2021年9月20日再支付80万元;杨树林所有权归关庙乡政府所有;双方就此案再无其他纠纷。

“这起纠纷时间长,最后能达成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既维护了种树老人的权益,又保护了关庙的绿水青山。” 金寨法院行政庭庭长储修利说,“让绿色发展成为金寨最鲜明的底色,护航金寨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是我们的应有行动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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