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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法院为八旬老人办理口头立案获赞

中国法院网讯(王丹婷 陈艳)“谢谢你们啊!我年纪大了,眼睛不好,不懂法律知识,还好有你们帮忙啊!” 2月23日,86岁的当事人刘某在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为其办理口诉立案的法院干警表达了感谢。

2月23日临近下班时,86岁的刘某来到永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立案法官倾诉自己的遭遇。2021年,刘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永安法院,2022年元旦前夕,他收到了法院的胜诉判决书,但判决生效后,被告却始终不肯向其支付租金。刘某遂到法院申请执行。因刘某自身文化程度有限,儿女不在身边,也没有能力请律师,致使其书写申请执行书有困难。当天,刘某除了携带身份证,其余所需材料也均未准备。立案干警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为刘某办理口诉立案,引导其顺利办理申请执行手续,避免其为立案材料来回奔波。

近年来,永安法院积极落实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案工作 提升服务质效的意见》,及三明中院《关于推行“标准服务、一窗办理、全程纳管”机制 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在立案大厅设置“一窗通办”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色群体,提供贴心的立案服务,减轻当事人奔波诉累。同时,该院积极推进网上立案、邮寄立案、跨域立案等暖心便民的立案服务,不断畅通立案渠道,将便民利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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