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群众维权意识,3月15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来到市民政务广场,以“守护群众安全、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泰宁法院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展示生动案例,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宣讲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生活中相关的法律知识,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引导商家诚信经营,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解答群众法律问题30余个,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