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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黄石西塞山区法院判决撤销怠于履责生母监护人资格</p>

“这是我的联系方式,遇到困难随时可以找我。”近日,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余思橙,带着13岁的女孩小文(化名)到黄石市儿童福利院熟悉环境,并表示会长期关注小文的学习生活情况。

熊某与宋某婚后,于2009年10月生育女儿小文。2013年4月,熊某、宋某离婚,小文由宋某抚养。后熊某迁至外地后再婚,并育有一子,小文则随父宋某及祖母黄某共同生活。此后,宋某和黄某又相继去世,小文住在姑母家。

2021年8月,姑母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照顾小文,一再要求熊某将小文接到身边抚养。但熊某以经济条件差,且影响现在的家庭为由,坚决拒绝。陷入无依无靠境地的小文,面临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等一系列问题。

与熊某态度截然相反的是,小文所居住社区的居民委员会表示,愿意成为小文的监护人,且正在联系儿童福利机构,为小文的未来作打算。居委会向西塞山区法院提出申请,撤销熊某的监护人资格。

2021年12月20日,西塞山区检察院向西塞山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居委会的申请。

余思橙了解情况后,为将案件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降至最低,与法官助理赵婧一起,多次到居委会和小文的姑母家中调查走访,并专程带小文到儿童福利院参观熟悉环境,提前帮助其规划以后的生活、学习。

经过沟通疏导,小文向余思橙袒露了心声:愿意由社区居委会担任其监护人,到儿童福利院开启新生活。依据民法典规定,西塞山区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熊某作为小文的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社区居委会作为监护人。

“虽然撤销了你的监护权,但抚养的法定义务还在,希望你能够尽量弥补对孩子的伤害。”法庭对熊某进行了训诫。

日前,熊某已支付第一笔抚养费,该笔款项由社区居委会代为监管使用。

西塞山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中心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关注小文的情况,并定期回访和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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