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能否听到?画面是否清晰?”3月15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互联网法庭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减刑案件。
今年以来,三明中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
一是应开尽开。主动扩大开庭审理案件范围,对具有财产性判项履行不到位、属恶势力犯罪等情形的罪犯,一律开庭审理,案件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一季度开庭率达49.2%;二是云端上开。结合防疫实际,对开庭审理的154件案件,全部远程视频“云”开庭,实现无接触庭审,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做到疫情防控工作与减假案件审理工作两不误。三是全面公开。所审结的313件减假释件,均通过减假案件办案平台进行立案、分案、阅卷等工作,并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公示案件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晾晒”裁判文书,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旁听“三类案件”庭审,实现全程网上办案、全程留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