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人在江西,还能参加浙江法院的调解,跨省‘共享法庭’真是太方便了!”近日,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红旗岗人民法庭法官汪雨笋借助“共享法庭”,线上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当事人连连夸赞。
江西省玉山县的王某到常山县务工,其间向黄某租赁了房屋。后来,王某因故离职,只是通过微信,单方面告知黄某,没等面对面办理交接手续便匆匆离开。经黄某清点,王某仍拖欠部分水电费和宽带费,房间未按租赁合同要求清理干净,床铺也遭到了损坏。双方协商未果,黄某向常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王某支付租金1498元。
“本案金额较小,被告王某已回江西老家,要求双方到庭调解无疑会加重当事人诉讼负担。”汪雨笋考虑到这些情况,遂联系了被告所在地的玉山县人民法院鸡头山人民法庭,通过设在鸡头山法庭的“共享法庭”组织双方调解。当天,经过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线上转账支付租金,并第一时间上传支付凭证。至此,一起跨省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常山法院院长舒燕华介绍,该院以浙赣两省“衢饶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深化与毗邻的江西玉山法院边际司法协作机制,在浙赣边际法治共富联盟鸡头山法庭服务站设立“共享法庭”,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为浙赣两地当事人跨省参与纠纷调解、立案、庭审、执行等活动提供便利。(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周凌云 章文杰 聂 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