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珠区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群众实名反映你存在枉法裁判,未判决先执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失实问题澄清如下……”
日前,一场澄清通报会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召开,这在广州市两级法院中尚属首次。海珠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在会上宣读了为某民事侵权责任纠纷案承办法官澄清正名的函告。
在该起检举控告中,涉案当事人为达到胜诉目的,有意混淆实际情况、掩盖己方侵权事实,持续实名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部门举报,给承办法官造成了巨大的审判压力和困扰。
2021年10月,接到线索的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获批成立核查组,并迅速通过联系举报人、调取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调阅公安警情记录和街道执法材料、实地走访物业管理处、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对该举报线索进行了详细核查,最终认定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有关反映问题失实。通报会后,当事法官向纪检监察组同志表示:“组织调查清楚事实、公开澄清,卸下了我的心理负担,之后我将继续秉公履职。”
据了解,2021年海珠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达73466件,办结64831件,法官人均年结案近700件。这次澄清通报会在法院干部队伍中引起热烈反响。不少干部表示,比起“查清事实就过”,这种郑重其事的公开澄清更能有效正名和卸除心理负担,让实干者吃下“定心丸”。
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称,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后,旗帜鲜明释放纪检监察组织“为担当者担当”的信号,给政法干部队伍践行初心使命、为人民利益而谋、为公平正义而战注入了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