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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张晓艳)6月15日上午,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娴和分管诉讼服务工作的副院长邵寒一行3人来到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调研诉前调解工作。海州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邢德勤、分管诉讼服务工作的副院长韩冰、立案庭长杨新梅参加调研。
徐娴一行视察了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调解室,观看了调解室的布局,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并与诉前调解员进行了诉前调解工作的交流。
参观过程中,徐娴仔细审阅了海州区法院诉前调解的工作规定、实施细则、调解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随后,邢德勤主持召开座谈会,韩冰对海州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徐娴对海州法院在诉前调解工作中的积极探索和敢于创新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五点要求。一是不等不靠,积极克服困难,尽快充实调解人员,加强经费保障。二是紧紧围绕物业合同纠纷等多发性纠纷,探索总结诉前调解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切实推动该类案件的诉前化解。三是及时分析研判诉前调解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及时堵住制度漏洞,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四是要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在提升诉前调解成效的同时,做好工作衔接,为提升诉讼案件调解成效奠定工作基础。五是中院将对全市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开展经验总结推广,海州法院要先行一步,及时总结梳理效果明显、作用突出的机制方法,打造诉前调解海州样板。
邢德勤代表院党组作表态发言,并郑重承诺,海州区法院将按照徐娴提出的五点要求,持续探索和践行诉前调解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并以经验指导实践,最终将海州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打造成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亮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