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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017年以来,重庆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一审案件23495件,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态势,打击成效得以显现。近五年毒品犯罪受理件数占同期刑事一审案件总数的18.7%,在各类犯罪中数量仅次于危险驾驶和盗窃排名第三位。
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型毒品逐渐增多是当前重庆市毒品犯罪的一大特点。甲基苯丙胺和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在重庆市涉案毒品中的比例有所下降,甲基苯丙胺片剂、氯安酮以及其他新类型合成毒品不断增多,逐渐成为当前毒品犯罪的主要毒品类型。
此外,网络贩毒成为主要形式。互联网背景下的毒品犯罪越来越快捷、越来越隐蔽,犯罪分子普遍使用“人货分离”等非接触方式实施毒品犯罪,利用微信、QQ进行犯意联络,采用微信、支付宝甚至虚拟货币进行毒资支付。有的通过网络方式筹集毒资或转账分赃,还有的通过快递、物流、闪送等方式运输、交付毒品,这些犯罪方式给案件侦查以及司法认定带来一定困难。
重庆法院坚持把依法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作为审判工作重中之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对毒品案件坚持从快从严审理,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近五年判决生效的24688名毒品罪犯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及以上刑罚共3176人,重刑率为12.9%,明显高于同期刑事案件6.5%的重刑率;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及以上刑罚1471人,占毒品案件罪犯总数的6.0%;严格控制缓刑,近五年毒品犯罪案件缓刑率为3.5%,远低于同期刑事案件33.7%的缓刑率。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重庆法院将继续坚持从严惩处,健全完善与禁毒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强法治宣传,不断加强打击毒品犯罪合力,全面提升禁毒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