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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近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莘县人民法院、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冀鲁豫三省四县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标志着三省四县人民法院跨省司法协作进入新阶段。
冠县、莘县、大名、南乐虽分属冀鲁豫三个省份,但四县地域相连、文化相近、民情相通,近年来,群众通婚、经商、物流等往来频繁,同时,由生产经营、婚姻家庭、财产权属等问题引起的跨省矛盾纠纷时有发生。由于当事人分别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区域,矛盾纠纷解决起来并不容易,群众参与诉讼活动也不方便。四家法院着眼于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结合三省四县地域、民俗、民风等特点,进一步加强司法协作,为涉跨省矛盾纠纷的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意见》提出,构建贯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包括立案、审判、执行、送达、宣传等各个环节的协作机制,以建立互帮互助工作机制、方便群众诉讼维权为基本原则,统一裁判尺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实现三省四县司法资源共享,及时总结赢民心、接地气的各项衔接措施。
《意见》通过建立五项机制,实现三省四县法院同频共振、步调一致,凝聚司法为民的合力。一是信息沟通共享机制,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相互推送、交流工作经验;二是跨域立案机制,对当事人起诉案件应属协作法院管辖的,可以在当地法院跨域立案;三是代为送达机制,及时协助送达法律文书,并将送达情况反馈给送达法院;四是异地审判机制,审判资源共享,可在协作法院开庭审理;五是执行互助机制,执行事项委托及时协助执行、代为执行。
为保障各项协作机制顺畅运行,三省四县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相邻人民法庭开展交流对接,集中研讨分析,统一裁判尺度,及时交换意见,对于跨省矛盾纠纷做到外联内治、联合调处。同时,每年第一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情况,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下年矛盾纠纷联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