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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崔佳月)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铁路运输法院运用“区块链证据核验”技术,审理了某保险公司诉冯某一案。
被告冯某向某银行贷款并签订了个人担保借款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冯某无力按期偿还贷款,某保险公司遂向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提交了网上立案申请,同时在线提交了经区块链存证的电子证据。开庭过程中,书记员对电子证据在“区块链证据核验平台”上进行了电子证据核验,经核验,电子证据自上链之后未被篡改,双方均认可该核验方式。随后,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借助“司法区块链”技术审理了该案,加快了案件审理进程,获得当事人认可。
与对电子证据传统的示证方式相比,“区块链证据核验”为当事人节省了打印、盖章、公证等转换电子证据的时间、资金成本,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诉讼便利。案件从提交、送达、审理,全部采用线上办理,实现了诉讼“全流程在线”。
下一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将持续推进司法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多的智慧支撑,为辖区优化营商环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