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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所作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报告。云南高院从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健全完善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以及推动构建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格局等3个方面向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报告显示,自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云南全省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4928件,审结34142件。2021年,云南高院强化裁判规则指引,出台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十六条措施,从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生物基因资源库、自然公园、生物种群关键栖息地等方面细化保护措施。助力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在环资审判中找准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平衡点,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云南法院设立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深化案件集中管辖,构建起以云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全省38个基层法院为主的“1+1+38”的环资案件审判组织体系。在云南重点旅游景区设立72个旅游巡回法庭、83个巡回审判点,构建“旅游+环保”集中巡回审判机制。为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云南法院还建立司法和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完善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助机制,深化多元解纷工作,注重以案释法,广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建立环境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的诉调衔接机制,推动构建生态环境多元治理共治格局。
与会委员对云南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