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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定,依法确认经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服务中心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用时仅1天时间。
据悉,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服务中心由法院、人社局、司法局、总工会联合成立,配备8名常驻调解员、若干特邀调解员,主要负责劳动纠纷调处及全流程联合调解衔接等工作。调解成功后,联合调解中心引导劳资双方在该院设立于人社局的劳动纠纷立案窗口申请司法确认。该院对于符合确认条件的调解协议第一时间依法出具裁定书,确认协议的法律效力,并将裁定书电子送达至劳资双方,免去当事人多头跑路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