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上门调解,让我们的借贷纠纷在家门口就解决了!”前不久,在驻村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在刘升镇赵老湾村法官工作室,就一起欠款引发的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当场拿到案款的张大姐连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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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刘升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争当“共同缔造”生力军的一幕。
人民法庭的舞台虽小,但审判工作带来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能。今年以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刘升法庭在开展“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积极发挥“驻村法官工作室”“前哨”作用,着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速度和温度。
打造诉源治理“前沿点”
“我们多动腿、多服务,群众就能少走弯路。” 刘升法庭负责人王书群说,乡村社会是个熟人社会,今年3月,我们在枣阳率先设立了“驻村法官工作室”,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20年前,刘升镇的罗某将其两间门面房租赁给同村的刘某,刘某每年按照约定支付租金。2016年,刘某支付罗某年租金8000元后,未再支付。罗某于同年将位于房屋后面空地以4万元出售给刘某,刘某未支付转让款。另外,刘某同年在罗某房屋后搭建天棚时,因采光问题发生纠纷,至今房屋未能建好。五年内,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前不久,罗某致电驻村法官工作室,请求解决。
值班法官王书群接听后,觉得该纠纷有调解的可能,遂委派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现场指导。经过调解员做大量调解工作,仅十分钟就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刘某海给付罗某明4万元租金、4万元土地转让费及8000元利息;刘某海在搭建大棚时使用玻璃顶棚,罗某明同意其继续施工。至此,该三起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
据了解,该“驻村法官工作室”特意制作了便民联系卡,上面印了驻村干警的职务、姓名、联系电话,群众一旦遇到法律难题,即可随时拨打驻村干警联系电话,便足不出户地在第一时间获得法律帮助,辖区群众亲切地称其为“亲民卡”。
打造多元解纷“聚合点”
“基层矛盾化解不能仅靠单打独斗,村干部最了解基层情况,法官最了解法律情况,通过法官村干部这两个最的结合,可以凝聚基层调解合力。”枣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宝华说道。
面对群众的多元化需求,“驻村法官工作室”积极发挥“前哨”作用,整合社会力量、构建联调平台,打造源头预防、多元解纷的工作机制。目前,刘升法庭已将29个基层治理单位和127个调解人员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乡村全覆盖。
“要找准双方当事人的争执焦点,才能有的放矢做好调解工作。” 5月12日,刘升法庭举办首场“法庭夜校”,对部分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综治网格员进行培训,宣讲常用法条,明确“释法明理”乃调解的关键所在,不断提升参训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和“人民法院诉调平台”运用能力。
同时,加强工作对接,畅通信息渠道,与镇综治中心建立微信工作群,实行矛盾排查信息互通、诉前过滤、分流处理。加强普法宣传,依托赵老湾村法治广场,向老百姓宣传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村民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打造急难愁盼“服务点”
“我老婆的案子,你们管不管?”今年4月,刘升镇村民陈某向“驻村法官工作室”反映。
原来,李某的赔偿纠纷案,因被执行人张某长年在外务工,且无财产可供执行,3年间,仅支付李某赔偿款2万元。由于陈家手头不宽裕,李某的后续治疗一直拖着。无奈之下,李某的丈夫陈某找到了“驻村法官工作室”。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了解情况后,值班法官王书群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主动要求将该案交由刘升法庭执行。后经多方了解,终于查到被执行人张某在武汉打工,并通过释法明理,促使张某和李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6月20日,张某按照协议履行了首批赔偿款8万元后,驻村法官遂及时将该款送到当事人家中,让当事人感受到“夏日清凉”。
这样热心为民为民解纷争的场景,在刘升“驻村法官工作室”已是常态。据了解,自“驻村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诉前成功化解纠纷20余起,开展普法宣传4场次,为村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在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枣阳法院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农村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让法官常态化参与农村矛盾纠纷调解,促进了农村地区和谐稳定,降低了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成本,可以说是一举多得。”当地党委政府对“驻村法官工作室”的做法给予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