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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速讯:樊城家事审判的“和”字诀

樊城区法院法官回访未成年儿童。王洪 摄

家长里短、是非恩怨,每一起家事案件背后,都有当事人不愿触碰的创伤。近年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创新家事案件审理机制,用专业化审判写就了守护一个又一个家庭的“和”字诀。


(资料图片)

匠者匠心

家事审判温情满满

“这个法庭和我在电视里看到的不一样!”很多当事人走进樊城区法院家事审判庭,第一感觉便是这个法庭有些与众不同。

推开法庭大门,一句“相扶到老不容易”,触动了很多当事人,打开了他们被生活中的鸡毛蒜皮所淹没的温暖记忆。

审判区域“家和万事兴”五个大字和墙壁上张贴的法官寄语、一封家书等标语,时刻提醒着当事人要珍惜缘分、珍爱亲情和家庭,也唤醒了他们脑海深处的美好记忆。审判庭还设置了心理疏导室、反家暴接待室和老年人关爱室。在这里,法官们为当事人解开心结,燃起希望。

“从那个年代走过来,我们深知每一段婚姻都不容易,在生活中要互相体谅、且行且珍惜……”

“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作为子女应该懂得感恩,父母呕心沥血将我们抚养成人……”

这里有一支“刚柔相济”的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由5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5名书记员组成:女法官耐心细致、亲和温暖,男法官逻辑清晰、阳光和善;老同志拥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生活经验,年轻人独具新颖的生活视角和与时俱进的理念。他们在一桩桩案件中感受当事人的喜怒哀乐,在一次次裁判中见证家庭的悲欢离合。

“有好环境才有好心情,让当事人处于一种放松的状态,更有利于化解矛盾。”多年的审判经验使家事审判庭庭长陈小俐认识到环境对当事人的影响,“我们千方百计地在细节上营造‘家’的温暖氛围,让当事人在这里重拾对‘家’的渴望,帮助他们树立修复情感的信心。”

刚柔相济

家事纠纷巧妙调解

“上不违法意,下不拂人情。”家事案件十分特殊,大部分纠纷都夹杂着复杂的情感因素。樊城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始终秉持“再严谨的判决,也比不上双方当事人均满意的调解”这一理念,坚持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以修复家庭情感、促进家庭和睦为目标,引导当事人理性地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

刘大爷与孙大娘辛苦一辈子,在樊城区置办了3套房产。2008年刘大爷因病去世,三个女儿在房产分割问题上争执不休,家里一度鸡犬不宁。孙大娘无奈,一纸诉状将三个女儿告上法庭:“我没有别的请求,只是想安度晚年,老了有人送终。老伴的遗产我不要,都给孩子们,属于我自己的那一部分我也想趁脑子还清醒一并处理了,我不想将来孩子们为争遗产变成了仇人……”

“大妈,您别着急,问题我们尽力帮您解决好,您要多注意身体啊!”看着泪眼婆娑的老人,法官心情也很沉重,立刻分别通知了老人的三个女儿来到法庭。

“你们三姐妹一母同胞,本是最亲近的人,应当互相扶持、互相帮助,但是现在却为了争夺遗产,见面如仇人一般。孙大娘为了你们姐妹的和睦操碎了心,想着把所有的一切都给你们,把你们安顿好。但是你们呢?不顾及亲情、不照看老人,这是为人子女该做的事吗?”

法官的一番话,让三姐妹心生愧疚。法官趁热打铁,对她们讲法之规定、谈人之常情,在法官的谆谆引导、温情感化下,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解决。三姐妹的手足之情得以修复,母女四人紧紧相拥在一起。

挽手成环

家事纠纷联动化解

裁判,是案件的终了,却并不一定是矛盾的终结。为使依法裁判成为助推社会和谐的强劲动力,家事审判庭常常会联合各方力量共同“攻坚”。

一起继承纠纷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死者父母占有的房屋由死者妻儿继承,但死者妻子应当向死者父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判决生效后,婆媳双方却因“是你先给钱,还是我先搬离”的问题僵持不下,导致生效判决长期无法实际履行。为了让这起继承纠纷能够实实在在化解,法官联合公安民警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发力,多次组织争议双方面对面沟通,最终形成了一致意见:由法官主导,公安民警和社区干部见证,死者妻子三天内筹齐补偿金,死者父母三天内做好搬家准备,同步履行。

三天后,顶着炎炎烈日,法官、公安民警、社区工作人员一起陪同婆媳俩前往涉案房屋查看现状,确认房屋完好,帮着老人将物品打包装车,并同步确认老人的儿媳将12万元转账到位。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既避免了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诉累,又及时解决了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更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升级,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和风细雨

家事回访由点到面

法官是威严的,也是柔情的。离开了审判台,他们也会拉着老人的手唠唠家常,摸一摸孩子可爱的小脸……

在一起离婚纠纷中,夫妻双方都要求离婚,却都拒绝抚养女儿小美(化名)。在法官的调解下,最终确定由男方抚养孩子。案子虽然结了,但可爱的小美却总让法官牵挂。趁着开学,法官来到小美家进行回访。

“法官阿姨,我好久没有见到妈妈了,我很想她,您能让她回来陪陪我吗?”

“小美,妈妈现在虽然没有和你一起生活,但她一直都很爱你,过段时间就会来看你。你得答应我在学校要团结同学,尊重师长,多参加集体活动,在家也要听爸爸的话,多帮奶奶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随后,法官又拨通了小美母亲的电话,告诉她小美对她的想念,并告诉她,孩子的成长中,父爱和母爱是缺一不可的,夫妻关系结束了,对孩子的爱不应该结束。作为父母,要更加关爱孩子,避免婚姻破裂给孩子造成伤害。小美的母亲听了法官的话后愧疚不已,表示以后会更加关心孩子。

“家事回访是家事审判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回访不仅能更好地督促当事人履行离婚、赡养、抚养等协议确定的义务,还能为当事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心理疏导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陈小俐表示,要通过司法服务触角的延伸,着力打造法治传播阵地,将案件审判工作的影响和效果逐步扩大到社会的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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