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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中院创新方式确定司法鉴定机构 帮助涉案企业实现诉讼成本双降双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法院网讯(丁再孪)近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竞争+摇号”方式确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为一起标的超2.5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出具了鉴定报告征求意见稿,鉴定周期仅为20个工作日,鉴定费用仅为59.8万元,缩短鉴定时间近40个工作日,节省鉴定费用60余万元,受到案涉企业一致好评。这也是采用“竞争+摇号”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在全省法院的首次实践运用。

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诉讼标的超2.5亿元。按照江西省现行司法鉴定要求及收费标准,如果采取传统方式选定鉴定机构,鉴定费用将达120余万元,鉴定用时需近60个工作日。

为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九江中院根据相关规定,决定采用“竞争+摇号”方式确定鉴定机构。九江中院通过江西法院对外委托网上办案系统发布公告,鉴定机构根据公告要求申报参与竞争。申报结束后,由九江中院成立鉴定机构评审小组,对参与申报的11家司法鉴定机构的专业经验、鉴定报价、鉴定方案、机构信誉等六方面情况,进行评审打分,按照申报机构总数的40%确定分数靠前的5家机构入闱。最后,通过智慧司法辅助工作网络平台随机摇号,在5家入闱的机构中选定最终的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确定后,九江中院先后2次组织现场勘测,鉴定机构已于日前出具鉴定报告征求意见稿。鉴定用时仅20个工作日,鉴定费用59.8万元,实现了诉讼时间和诉讼费用“双降双减”,切实为当事人减负增效。鉴定申请企业负责人项某表示:“费用比预期的少,时间比预期的短,我们对法院这种确定司法鉴定机构的方法很满意。”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诉累,今年5月,九江中院创新工作举措,制订了《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民商事案件审理中需要确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事人协商不一致或要求法院指定鉴定机构的,优先采用“竞争+摇号”方式确定司法鉴定机构。这一方式的运用,在司法鉴定工作中实现了“缩时、降费、增效”三大目标,解决了司法鉴定实践中存在的收费标准不统一、鉴定费用高昂、鉴定周期冗长等问题,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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