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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讯息:“三二五”模式打造速裁机制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3日成立了“李丽娟法官速裁工作室”。该团队自成立以来,不断深化落实“分调裁审”改革机制,在“2+1+1+1”(即2名调解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速裁法官)的团队架构基础上,推出了“三二五”速裁工作模式,大大提升案件流转和办理效率,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三室衔接化解矛盾纠纷


(相关资料图)

临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诉前调解室、速裁工作室、诉调对接室三间功能室。

其中,诉前调解室邀请2名调解经验丰富、法律素养高的长驻调解员对案件进行委派调解。在团队书记员的协助下,调解员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充分利用电子送达、在线音视频调解系统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耐心沟通,致力于将纠纷化解于庭前;调解成功的案件由速裁工作室当即出具裁定书或调解书,调解速裁无缝对接,快速实现案结事了。诉调对接室则负责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的案件在调解系统与办案系统之间的流转与衔接,为实现能调尽调、应立快立、当判则判的解纷格局提供有力保障。

二次分流提升审判效能

速裁工作室的法官助理担任程序分流员,综合考虑案件类型、争议大小、标的额大小、当事人情况、调解意愿等因素,结合办案经验对案件进行第一次分流,主要挑选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离婚、民间借贷、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等类型案件。通过第一次分流,全院60%的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室先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根据调解情况,程序分流员会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分流,调解成功或者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由速裁团队直接办理,其他案件则进入立案程序,分流至专案团队。

虽然经过两次分流,但总时间不超过十五日,并且调解过程中当事人签署的地址确认书等送达材料可在后续的诉讼程序中继续使用,节约了案件的送达时间。调解员收集的相关信息既可作为程序分流员二次分流的依据,又可便利法官提前了解案件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后续工作,提高审判效率。

五项机制构建合理路径

临漳法院制定了《民事案件速裁团队建设规范》《民商事简化速裁快审案件诉讼程序规范》等速裁机制文件,建立起五项契合速裁快审特点的特定流程管理和工作机制,即一次开庭、文书要素式、当庭宣判、当场送达、十五日审结。

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在诉前调解阶段填写案件要素表,精准提炼案件争议,一次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推行要素式裁判文书应用,对类型案件使用表格式判决书,用表格罗列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案件基本情况、判决理由及主文、诉讼费用承担和诉讼权利告知等内容,对有争议的部分详细阐述,对无争议的部分略写;通过完善审前送达、与当事人沟通、争议焦点总结与文书草稿撰写等工作,对离婚案件全部进行当庭宣判;对于诉前与诉中调解成功出具的裁定书和调解书,以及当庭宣判的离婚案件判决书,速裁团队可在案件审结当天向当事人当场送达;速裁案件一般情况应当十五日内审结,积极运用电子送达、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等智慧化平台,缩短案件办理周期,提高案件审判效率。截至目前,速裁团队审理的案件十日内审结的占59.8%,十五日内审结的占84.7%,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4.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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