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都昌县某新材料加工公司的工地上,机器轰鸣,工人忙碌,一派繁忙景象,福州某建筑公司正组织工人加紧整理工地,移交给都昌某新材料加工公司。看着眼前这番景象,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学武心里感到温暖和欣慰:“这个停滞一年半的工地终于要‘活’过来了!”
谁曾想,这起当事人预计要打3年官司之久的“无解案”,在承办法官刘学武的不懈努力下,3个月就化解了。这意味着这个总面积10万余平方米的新材料加工厂区,在停工18个月后得以复工续建,近300名农民工很快就能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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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的恩怨还得从合同签订时说起。
2019年7月,都昌某新材料加工公司与福州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位于都昌县的生产加工区工程委托给福州某建筑公司承建,后双方产生纠纷,工程于2021年4月停工。
关于停工原因,双方各执一词。都昌公司认为福州公司未按约定组织足够人员施工,耽误了工程进度,故拒付部分工程进度款;而福州公司则认为都昌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全部工程进度款,故停止施工。这导致施工合同履行陷入了僵局,参与施工的近300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多家材料商材料款未支付,由此产生多方连环纠纷。
在矛盾产生后的近两年时间里,双方虽也曾多次私下协商,却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反而越积越深。双方当事人甚至无法平和地坐到一起沟通协商,用双方当事人的话说就是:“矛盾化解陷入了无解的死局。”
今年5月,都昌公司一纸诉状将福州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解除施工合同。
接到案件后,刘学武认真阅读案卷,向当事人详细了解有关事实。他发现案涉工程是都昌公司骨料矿产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总投入约55亿元,预计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实现70亿元以上产值,能为地方带来超15亿元的税收收入,提供超500个就业岗位。但生产加工区工程停工导致整个项目停滞不前,每天损失以百万元计。
眼下,原告都昌公司最大的诉求就是尽快复工,挽救因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而被告福州公司也想尽快拿到工程款,结清农民工工资和材料商的欠款。
虽然都昌公司的诉讼请求仅为解除施工合同,且双方在诉前的函件往来中均有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可判决解除合同并不难,但被告福州公司正打算提起反诉,要求都昌公司支付工程款。这就意味着,即使本诉判决解除合同,反诉过程中必然要进行工程完成进度鉴定,双方矛盾何时能实质性化解将是个未知数,农民工无法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工程也不能马上复工,生产加工区投入生产更是遥遥无期。
刘学武迅速捋清办案思路,精准抓住该案的矛盾症结,认为调解才是最高效、最彻底化解本案矛盾的手段。
刘学武多次采用“背靠背”和“面对面”方法,通过单方约谈、组织面谈、微信调解、开庭审理等组合方式与双方反复磋商协调,发现双方矛盾的症结点在于已完工工程部分的价款认定。
在此基础上,刘学武组织双方确认无异议部分价款,通过逐项对质,逐步缩小双方有异议部分价款差距,修正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为双方企业节约了大量费用,还解了双方的燃眉之急,让各自都能从纠纷的泥淖中解脱出来,尽快投入到后期的生产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