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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此类纠纷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自2018年9月9日建院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4560件,同期审结4046件。“著作权被许可人为主要起诉主体、平台运营商为主要被诉主体、新业态领域侵权现象高发、调撤比例持续保持高位是此类纠纷的四大显著特点。”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赵长新指出,直播、短视频领域的音乐版权侵权现象日益凸显。在直播领域,主播未经授权,在直播过程中演唱他人歌曲,或者将他人歌曲作为背景音乐的现象比较普遍。在短视频领域,音乐是短视频制作的重要元素之一,使用形式复杂多样。
为更好引导网络音乐市场有序发展,此次发布会上发布了六起典型案例,传递出切实维护音乐著作权人、邻接权人的利益,坚决遏制网络音乐版权侵权乱象,统筹兼顾创作者、传播者、平台运营商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基本裁判导向。
“为妥善解决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我们将在目前已形成的版权保护行政司法协同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诉源治理方法路径,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音乐版权纠纷化解,提升纠纷解决质效。”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瑞罡认为,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进一步发挥职能,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授权路径,有效助力破解网络空间内海量音乐授权难题,同时建议平台主动对接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唱片公司等解决批量授权问题,并利用技术措施强化音乐版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