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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卫星湖人民法庭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当地乡贤评理堂,巡回审理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原告阳某诉称,其于2011年承包了村民小组的鱼塘。2022年夏季,村民小组违反合同义务,使其鱼塘在不符合取水条件的情况下被社员抽水,导致鱼苗大量死亡,造成经济损失1.5万元。阳某诉至法院,要求村民小组赔偿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围绕合同条款、是否存在违约取水等事实充分发表意见。承办法官邀请了乡贤评理员,利用其由群众推选,人熟、地熟、事熟等便利,帮助双方化解矛盾,一同为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释法说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考虑到2022年夏天天气炎热也是导致鱼苗大量死亡的原因之一,承办法官酌情认定,由村民小组承担9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阳某1.35万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图①:车载便民法庭开进当地乡贤评理堂。
图②:村民现场旁听巡回庭审,了解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