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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①:巡回法庭庭审现场。
图②:常洪艳向当事人释法说理。
图③: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近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蔺市人民法庭庭长常洪艳带领法庭工作人员驱车一小时赶到蔺市街道白玉村,将简易巡回法庭“搬”到了年过九旬的段大爷家门口。
段大爷家中四子女因父亲的赡养问题起了纠纷,无奈之下,老人一纸诉状将四个孩子告上法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你们作为子女的,负有赡养义务。你们这个家庭很好,女儿儿子都在照顾老父亲。父亲在,你们家的魂就在。所以,不要老盯着赡养过程中谁付出多一点少一点,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常洪艳向段大爷的四名子女释明了民法典中有关赡养义务的规定,同时结合自己的家庭经历,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常洪艳的耐心劝导,各方当事人终于打开心结,相互体谅,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段大爷由四子女轮流赡养一个月,养老金由段大爷自行支配,超过3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由四子女均担。(刘洋 邹艳艳 张敬越 文/图)